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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有哪些

tamoadmin 2024-05-31 人已围观

简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新鲜出炉。11月2日傍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下称《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愿景中指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与去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的目标有所调低,从25%的目标下调为20%。业内专家认为新目标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有哪些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新鲜出炉。

11月2日傍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下称《产业发展规划》,在发展愿景中指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与去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的目标有所调低,从25%的目标下调为20%。业内专家认为新目标更易实现,销量预期和诸多指标下调背后,体现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更加务实和科学。除了弱化数量上的硬性指标,《产业发展规划》还重点强调关键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行业正逐步从重量向重质方向改变。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告诉出行一客(ID:carcaijing),《产业发展规划》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表明国家对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强调了新能源在整个汽车工业中的发展地位,也再次重申了新能源是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

在退役大潮来袭前,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这一规模达430亿的产业正逐渐得到应有的重视。《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快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绿色和平项目经理江卓珊对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这对回收行业和循环产业是好消息,在新政策的风向下会更有信心投资发展。但还是需要汽车制造业和电池生产商的投入,他们对整个产业始终起着关键作用。

不止是新能源汽车本身,《产业发展规划》还试图推动探索新能源全产业链的布局和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鼓励整车及零部件、互联网、电子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组成联盟,以及对内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对外扩大开放和交流合作和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等。将通过系统性手段夯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做大做强。

受该消息的影响,11月2日晚间美股开盘,新能源汽车中概股集体大涨。截至当日收盘,蔚来(NIO)股价涨8.96%,报价33.32美元;小鹏(XPEV)股价涨6.91%,报价20.72美元;理想(LI)股价涨13.44%,报收22.88美元。

此外,截至11月3日收盘,新能源汽车板块整体微涨,但是新能源整车企业比亚迪(002594,SZ)、北汽蓝谷(600733,SH)以及动力电池企业宁德时代(300750,SZ)、国轩高科(002074,SZ)等股价微跌,股价表现低于行业预期。充电桩板块整体微涨,充电桩企业汉宇集团(300403,SZ)领涨20%。

在本次发布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这一指标也与日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基本吻合,不过在路线图2.0中给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划。路线图2.0指出,2025年、2030年、203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达到汽车总销量的20%、40%、50%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与去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的目标有所调低,根据意见稿,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为25%。

对此,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向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产业发展规划》只是一个努力方向,硬约束性并不强,此前《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50万辆新能源销量目标也是推迟一年才完成,20%相对来说更易实现。”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也同样表示,“个人认为20%目标肯定能实现,25%的目标则是有希望实现。”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规划》还提到,“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主要有四个:福建、江西、贵州、海南。另外,按照环保部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显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主要指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共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此前意见稿中,该比例为100%,此外,新《产业发展规划》还取消了对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4.0L/100km的要求。销量预期和诸多指标下调背后,体现的是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更加务实和科学,质量比数量更为重要。

本次《产业发展规划》就明确提出,要求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同时2025年,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

新能源产业的初衷是可持续发展,从电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电耗这一指标正越来越受市场关注。在当前的新能源车型中,电耗较低的是欧拉黑猫、宝骏E100这类A00级别车型,基本上电耗控制在了10千瓦时/百公里以内,至于特斯拉Model?S、蔚来ES8等大尺寸且高度智能化的车型,电耗甚至飙升至18千瓦时/百公里以上。

一位车企新能源研发工程师向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电耗影响最大的是质量和智能化系统,理论上尺寸越大的车电耗就越大,但实际上电耗还与轮胎阻力、风阻、空调系统、开车习惯、能量回馈等等有关。”而这些,都需要整个产业上下游共同进步提升。

值得留意的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歌猛进的发展速度,无意中殃及了池鱼。在资本加持和产业转型的变革下,电动机的地位越发提高,研发岗位和待遇也水涨船高。这让传统的内燃机产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工程院院士、内燃机可靠性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苏万华教授坦言,市面上借发展新能源来唱衰内燃机的论调,既不科学也很危险。容易内燃机导致人才断层和内燃机工业基础的丧失。事实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传统内燃机的发展并不决然相悖,内燃机仍积极拥抱电动化技术,如喷油泵、附件等都是电驱动的产物。

动力电池的回收问题,这头房间里的大象,如今正逐渐受到应有的重视。

据绿色和平组织的推算,2030年,中国将有超过1.1太瓦时(1.1*1^9千瓦时)的动力电池随电动汽车售出,这些充满电量的电池足够给新加坡全国供电一周有余。而以5年-8年的服役期,折损20%的电量为退役条件,未来十年间,中国乘用车及商用车的动力电池退役总量将达到705万吨,相当于705个埃菲尔铁塔的总重。

2021年至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阶段(2014至2018年)进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将进入报废期。是让退役电池发挥余热,作为丰富的能量载体,还是成为沉重的环境负担,现已成为摆在桌面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比普通电池,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更高、充放循环次数更多、应对极端气温的性能表现也更好。为此,退役的动力电池完全有更广阔的应用场景,比如在发电、输配电环节、5G通信基站、云计算的数据中心等场景下,都可以作为储能电池使用。

绿色和平组织在《为自愿续航,2030年新能源汽车电池循环经济潜力研究报告》中提出,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梯次电池电量将达到32GWH,可以覆盖全国5G通信基站的备用电源需求。到2030年,中国退役动力电池进行梯次利用的总价值将接近430亿元人民币,潜力巨大。动力电池的生产需要大量镍钴锰等金属矿,通过梯次回收,不但能降低新采矿源带来的环境污染,还能保障国家层面的关键金属供应安全。

产业界已经开始行动。宁德时代联合百城新能源成立快卜新能源,布局储充检一体化快充站,通过电池AI在线检测技术,在不拆开电池包的情况下,分析、筛选出健康状态良好,长寿命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于储能电池、货车、物流车以及二轮车等领域。对于健康状态不佳的电池,可直接流向再生处理,环保、高转化率冶炼方法,将废旧电池中有价技术高效提炼。

从电池全价值链角度来看,《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诸如推进梯次利用,资源循环,建设标准化体系,这些建立健全的电池价值链循环体系必须的条件。但是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规模化仍需要各界扶持,相比电动汽车和电池产能,电池回收利用环节建设现状难以应对即将带来的电池退役潮。

中国已经出台了有关电池回收利用的法规尚不完善,比如工信部在2018年曾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电池厂、整车厂、报废拆解公司和综合利用企业在设计、生产、回收、处理各环节的角色和责任,但缺乏配套的奖惩制度或许可证制度,导致政策落地执行效果有限。且现有电池溯源系统仅需要企业自主填报,缺乏监管约束,导致回收效果难以评价。

此外,动力电池设计和梯次利用缺乏统一标准,退役电池收集率低,影响供应稳定性等问题,都是横亘在退役电池梯次利用领域上的拦路虎。

据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出版的《中国退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技术与产业发展报告》显示,欧洲废旧锂离子电池收集率是45%,中国废旧锂离子电池收集率低于40%。半数以上废旧锂离子电池不知所踪。

《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将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并将加快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

江卓珊对出行一客(ID:carcaijing)表示,对于回收行业和循环产业,在新政策的风向下会更有信心投资发展,是对回收循环利用行业的利好消息。但还是需要汽车制造业和电池生产商的投入,他们对整个产业始终起着关键作用。

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邦普循环,已经能够通过“逆向产品定位设计”技术回收废旧电池中的镍、钴、锰、锂等金属,将其还原成可重新用于制备电池的正极材料。核心金属总回收率可达99.3%以上,邦普循环共有生产线22条,产能规模达到8万吨/年。

江卓珊建议,有关部门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设立奖惩机制让电池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商承担建设动力电池循环经济的责任。

事实上,《产业发展规划》并不只是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做出规划部署,而是为全产业链的融合发展进行了规划部署。《产业发展规划》指出,随着汽车动力来源、生产运行方式、消费使用模式全面变革,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正由零部件、整车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企业之间的“链式关系”,逐步演变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网状生态”。

“网状生态”的构建离不开基础建设和产业环境的支撑。在基础建设方面,《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我国需继续推进充换电网络建设: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鼓励商业模式创新。

眼下,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及“新基建”概念的提出,我国新能源基础建设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中国电动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显示,2019年8月到2020年7月,全国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1.0万台。截至2020年7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34.1万台,同比增加27.6%。

据了解,当前充电桩的布局已经基本满足了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私人出行等领域的充电需要。不过,目前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建设的发展中仍存在分布不均衡、充电便利性不足等问题,充电难成为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制约条件之一。有分析指出,《产业发展规划》的颁布将加快解决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不完善的问题。

氢能源的体系建设成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提及的内容。《产业发展规划》指出,要求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等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开展高压气态、深冷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燃料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同时,《产业发展规划》也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技术以及推动商业化示范运行等内容。

事实上,早在2019年,氢能源首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氢能源上下游的投资和布局成为热点。中金公司认为,氢能源汽车是行业长期发展方向,该项政策的推出,将进一步加快了产业发展节奏,为氢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相关产业链带来一定投资机会。

陈士华分析认为,氢能源在《产业发展规划》中被多次提及也充分反映出国家对于氢能源发展的重视。“受到原材料的制约以及技术的限制,当前氢能源的发展还没有达成最理想的解决方案。不过从长远来看,氢能源是替代纯电动的最佳路线,只是其发展仍需要较长的时间。”

总体来看,《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新能源的支持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新能源车辆本身,而是通过扩充产业发展重点,来进一步探索新能源全产业链的布局和完善。在产业环境方面,《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鼓励整车及零部件、互联网、电子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组成联盟,以及对内深化行业管理改革,对外扩大开放和交流合作和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等。

受政策的带动作用,未来新能源全产业链的投资和发展将有更大想象空间。中信证券的研报指出,《产业发展规划》再次明确了电动车长期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投资确定性;从全球视野看,中国电动化供应链快速发展、最为完善,龙头企业已经供应海外,作为全球优质制造资产的价值凸显。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易车讯 三亚市是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综合类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非省会城市,为高效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三亚市制定《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方案》,将要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换电示范应用场景样板工程,基于换电车辆推广目标,合理规划全市换电站布局,构建“充换互补、协同发展”的站桩空间布局。

主要目标

1.开展换电示范应用。以社会运营领域为突破口,聚焦“公务、巡游、网约、租赁、物流”等应用场景,打造三亚换电车辆推广样板工程,试点期内换电车辆推广4500辆,其中社会运营领域3500辆,私人领域1000辆。试点期后社会运营领域换电车辆规模优势逐步凸显,私人领域对换电车辆认知度大幅提升,具备规模推广的基础条件。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期内换电站建设完成25座,其中2022年建成10座,2023年建成15座。构建与全市交通运力相契合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体系,充换电服务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3.优化产业生态。积极引入换电产业链相关主体,完善二手车交易、二手电池交易、电池梯次利用、电池储能工程化等管理规则制度,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4.加强换电技术研发。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通过对不同换电技术路线进行推广验证,寻找适合海南高热、高湿环境的新能源汽车换电方式,为下一阶段全域换电模式推广奠定坚实的基础。

5.健全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方面标准实践应用,鼓励地方、团体标准先行先试。

6.加强监测管理。研究制定省市平台联动的解决方案,加强对换电模式下车辆和换电站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市“充换电一张网”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7.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

工作任务

(一)加快各领域换电车辆推广应用

试点期内,结合三亚不同类型车辆营运特点,通过“规模推广、特色应用、示范运营、带动辐射”等方式,明确三亚各类换电适宜车辆的推广模式和路径,总结形成先进的换电推广经验。

1.公务车辆领域。试点期内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新能源换电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更换比例的30%。

2.巡游出租车领域。充分发挥换电巡游出租车“项目制”批量推广优势,形成规模示范效应,试点期内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巡游出租车车型比例不低于年度总更换比例的80%。

3.网约车、租赁车领域。加快网约车和租赁车合规化进程,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网约车年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网约车推广比例的20%;新增及更换的换电版租赁车推广比例不低于年度新能源租赁车推广比例的50%。

4.物流车领域。鼓励全市新增及更换的轻微型物流车和中重卡优先采用换电车型,试点期内合计制定200辆推广目标,落地几个特色示范项目,打造全市换电模式推广多元发展生态。

5.私人消费领域。通过联合经销商举办推介活动、组织集中开展换电车辆销售培训、大型车展积极展示换电车型的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私人消费者对换电车辆的认可度,试点期内实现私人领域累计推广1000辆的目标。

(二)强化换电站建设保障

充分考虑主干交通线路、交通枢纽和知名旅游景点布局,规划全市换电站建设;通过强化换电站政策支持力度,给予换电站用地政策支持,简化项目报批流程,明确换电站建设标准,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等方式,高质量完成换电站建设目标。

1.结合全市旅游资源,规划换电站建设明星线路。立足三亚市主体功能区、旅游景点和主干道路交通体系,充分考虑三亚市人口密度、经济密度及车流密度因素特征,统筹全市旅游资源分布及未来3-5年交通运力发展情况,合理开展换电站建设选址规划,力争两年试点期完成25座换电站建设目标,规划一条旅游景观与换电特色融合的明星线路。

2.给予换电站建设用地保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统筹考虑充换电站用地,保障各类具有明确需求的车辆换电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与加油加气站合建换电站,将合建换电站的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同时将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换电需求的场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换电设施建设用地。

3.简化换电站项目报备流程。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企业向项目所在市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办理流程按照《海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执行,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换电站设施雨棚、换电站水箱、卫生间、饮水区等作为附属设施,与换电站建设一并报批。需要备案的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由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凭与业主或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申请项目备案。

4.做好换电站验收工作。参照国家及省级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标准,明确对换电站选址、供电系统、换电站用充电机、换电站电池更换系统、换电站监控系统等重要系统的验收要求,采取文件验收+场站现场验收等恰当方式,对全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组织专项验收。

5.换电站供电管理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将换电站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合理预留高压、大功率换电保障能力,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同时对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资源予以保障。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通过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研究出台换电站接网的具体规定,建立快速简易报装流程、容缺受理制度和限时审批结办制度,为电力接入提供便利条件。

6.鼓励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换电建设运营。鼓励整车、换电设施服务运营、出行服务等企业开展合作,促进换电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企业有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先支持兼容多品牌、光伏储能、充换电一体化的共享换电站建设;建立换电运营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完善退出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换电站运营高质量发展。

(三)延展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生态

充分发挥换电模式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赋能,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探索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车网互动等商业模式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1.鼓励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吸引具有规模化梯次回收利用能力的“白名单”企业布点三亚,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退役动力电池利用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示范性项目建设和要素支持。研究制定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利用补贴方案,具体补贴细则另行制定。

2.谋划引入“电池银行”。积极对接省厅主管部门,结合我市试点建设实际需求,联合换电市场主体谋划引入“电池银行”,并按相关引入政策给予奖励;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探索通过省市财政、政府产投基金、国企入股等形式,给予电池银行必要支持并明确资本结构;商业银行基于“电池银行”市场主体初期投资额,提供一定额度的金融授信,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3.保障换电车辆后市场流通环节的合规使用。在换电车辆年检、二手车流通、车辆报废等环节,针对换电车辆一致性检查,满足被检车辆装载电池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监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综合溯源平台核查合格要求,不追求必须符合整车公告电池序列号,允许换电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灵活配置电池容量;允许换电车辆年检过程中对车身和电池安全性进行分离检查;换电车型报废后,允许将不含电池的车身进行单独报废处理。

4.完善运营环境,探索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互动。鼓励换电运营企业和电力企业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研究换电基础设施参与电网调节的互动方案;引导换电基础设施与电力系统协调发展,推动换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换电站与电网高效互动。

5.强化宣传推广力度,打破认知局限。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传播、线下宣讲、展览展示、活动赛事、会议论坛等途径,广泛宣传换电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逐步提升消费者认可度。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推广,健全地方标准体系

以提升换电产品的兼容性、安全性、便捷性和经济性为目标,积极布局换电产业下游应用技术体系;主动配合省级部门,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标准实践应用,打破换电技术跨品牌、跨车型应用壁垒,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1.鼓励政企学研开展换电技术联合攻关。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换电相关企业、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围绕换电共性技术和适用于我市换电模式发展的专项技术研发开展联合攻关;对试点期内组织开展换电技术专项课题研发的相关主体,给予不超过课题总研发经费50%的经费支持,单个课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加强三亚换电技术成果输出。鼓励三亚市高等院校、本地注册企业输出换电技术研究成果。对试点期内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换电技术专利,根据专利申请类别(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授权),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现金奖励;对试点期内成功投录工程索引类(The Engineering Index)/科学引文索引类(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以及更高水平的学术论文项目团队,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最高10000元)现金奖励。年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

3.鼓励换电标准先行先试,推动换电运营互联互通。积极配合省级部门,鼓励换电地方、团体标准在我市先行先试,做好三亚市换电行业从试点到社会普及化应用专业技术审核程序的统筹规划,加快推动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统一标准实践应用,有序推动全市换电服务网络互联互通。

(五)加强换电运营监测管理

统筹换电车辆和换电站运营信息管理,推动政企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换电模式安全监管,明确车企、电池制造企业、换电运营企业和消费者各方安全责任界定归属,避免权责不清产生纠纷;落实换电模式推广评估考核,形成换电模式推广有效抓手。

1.统筹换电运营信息管理。强化政企沟通,由市科工信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将全市新能源换电汽车及换电站运营信息全部纳入省级平台管理,实现对换电车辆行驶状态、车辆信息、用户管理、换电站安全运营、用电总量、价格管理和流通管理的实时管控,市财政按年度给予一定运营维护资金支持。

2.强化换电站运营安全监管。明确换电安全责任主体,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归谁,安全责任就归谁”的原则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加强换电站运营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换电运营公司每月开展换电设施安全自查工作,相关监管责任部门制定事故预警和紧急处置应急预案,各区人民政府承担起主体监管责任,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落实换电模式推广成效评估。由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专班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分解细化换电试点推进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以年度为单位编制换电模式推广实施成效评估报告,总结年度推广经验不足,合理修订下一年度工作推广任务目标。

(六)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探索财税政策与非财税政策互补的激励形式,强化换电政策保障支持力度,高质量推动换电试点城市建设步伐。

1.给予重点示范项目奖励。执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励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成功申报重点应用领域的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换电示范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400万奖励,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换电巡游出租车和中重卡示范应用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奖励。

2.给予换电站建设补贴。执行《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发改能源函〔2021〕513号)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琼工信汽车〔2021〕195号)奖补标准,对三亚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由省市1:1比例配套承担。2023年换电站补贴标准调整根据省相关政策执行。

3.给予换电车辆补能差价补贴。考虑换电模式推广初期车辆补能成本较高,对试点期内在海南省购买并在三亚市首次注册登记的换电版新能源车辆的实际使用者,除省级充电费用补贴外,单车额外给予6000元换电补能差价补贴;对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购置并达成补贴要求的换电车辆用户,补贴标准按《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执行。

4.给予换电模式推广金融支持。开发“车电分离”销售模式下的消费信贷和保险服务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及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根据营运公司信用水平导入专属的银行授信,向换电运营企业提供电池抵押贷款服务,并给予专属贷款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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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 换电 # 新能源 #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