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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环保标志办理_天津车辆上牌环保标怎么领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还需要贴吗2.帮我找一些关于环保的资料3.天津市环保局对柴油汽车绿标黄标有何规定4.没有环保标志,年检有影响吗?老司机们都知道汽车前挡风玻璃上都会贴3个标志交强险、环保和年检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想必,有不少车主因此被罚过,然而标贴电子化是大趋势!这三个标志今后不用贴了!全国各地已经陆续有类似的规

1.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还需要贴吗

2.帮我找一些关于环保的资料

3.天津市环保局对柴油汽车绿标黄标有何规定

4.没有环保标志,年检有影响吗?

天津汽车环保标志办理_天津车辆上牌环保标怎么领

老司机们都知道

汽车前挡风玻璃上都会贴3个标志

交强险、环保和年检标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

想必,有不少车主因此被罚过,然而标贴电子化是大趋势!这三个标志今后不用贴了!全国各地已经陆续有类似的规定推行,一起来看看!

取消年检标志

公安部1月14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3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试点推行电子年检标志,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

推广应用安排

第一批推广应用安排是: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扩大推广应用范围;

第二批推广应用安排是: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面推广应用。

群众在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检验业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检验标志,免去粘贴麻烦,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放置检验标志为由处罚。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或民警通过警务执法终端、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这意味着这些城市的车主们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就能领取到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同时司机视线也不受阻碍,行车安全得到了保障,年检标志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更便利了,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取消环保标志

2016年7月21日,由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应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其实,环保标志早就在全国普及取消了。不少车主以为环保标志取消了,就不用检测尾气了。其实是把环保标志涵盖到了年检标志,也就是说尾气不合格,年检标志将无法申请,所以环保标志的取消只意味着少贴一张纸罢了。

取消保险标志

2018年9月7日,公安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完善电子保单制度,推动服务扁平化、智能化,实现无纸化证明。

目前,全国各地(如北京、江西、湖北、山东、山西、贵州、广西、广东、上海、河南等)都逐渐推出电子保单。电子保单推行后,车主在办理年审、理赔等相关业务时不再需要纸质保单,也无需在车内粘贴交强险保单标志。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还需要贴吗

于申领汽车环保标志 《详细实用》(上海牌照篇)

1、“环保标志”发放、车辆鉴别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根据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实施方案,本市将对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具体安排如下:

自2006年1月20日起,向本市牌照客车以及在本市逗留7天以上和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客车(悬挂沪C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除外)发放“环保标志”,同时开始受理车辆鉴别工作;

各类货运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2、悬挂本市牌照的车辆怎样申领“环保标志”?

(1)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确定原则

根据《通知》规定,以下车辆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

①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②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车;

③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

④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上述各类车辆的上牌日期是指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以下同)

(2)申领程序

对符合以上确定原则的在用车辆,请车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到车辆管辖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56个服务点直接申领“环保标志”,无需驾车前往。

新车的“环保标志”将在注册登记时一并发放。

(3)申领时车主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车辆: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私人车辆:车辆行驶证、车主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领地点、联系电话及服务时间

管辖地

申领地点

联系电话

浦东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6检测站(华夏东路2005号)

28946542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7检测站(行南路601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2检测站(杨高南路2885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5检测站(龙东大道金丰路9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9检测站(崮山路930号)

黄浦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天津路26号)

63280123-33692

静安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南京西路1550号)

62898307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4检测站(府村路40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5检测站(宁夏路706号)

卢湾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检测站(开平路75号)

63045725

徐汇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龙吴路2138号)

6496656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检测站(宛平南路底百步桥)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2检测站(张虹路150号)

长宁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9检测站(可乐路198号,原仙霞西路818号)

62908234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8检测站(绥宁路561号)

普陀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府村路125号)

62245002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1检测站(千阳路333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4检测站(桃浦东路838号)

闸北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0检测站(万荣路1298号)

56659910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5检测站(广中西路777弄16号)

虹口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水电路1888号)

65600057-32830

杨浦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政肃路198号)

65430723-31690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4检测站(海州路18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9检测站(源泉路105号)

宝山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检测站(宝杨路2058号)

5612166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6检测站(逸仙路3945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7检测站(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8检测站(蕴川路516号)

闵行

上海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闵行分部(平山路44号)

64357312

嘉定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环城路2500号)

69989123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3检测站(嘉安公路259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7检测站(曹安公路3970号)

嘉定区投资服务和办证中心(嘉戬公路118号)

金山

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石化地区隆平路719号)

5794688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6检测站(朱泾亭枫公路408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8检测站(石化地区新凤山路55号)

青浦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沪青平公路5540号)

39200212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0检测站(青安路895号)

松江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9检测站(松东路337号)

57745723

奉贤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航南公路5950号)

57426129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3检测站(沪杭公路1079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52检测站(奉城镇南奉公路218号)

南汇

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川南奉公路6116号)

58021107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7检测站(沪南公路4828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0检测站(沪南公路9847号)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51检测站(远东大道白玉兰大道路东)

崇明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7检测站(崇明城桥镇育麟桥路297号)

69620708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6检测站(崇明新河镇新申路807号)

宝江

上海市公安局宝江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湄浦路331号)

26647549

机场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9检测站(浦东)(护航路789号)

68343236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9检测站(虹桥)(迎宾二路83号)

海港

上海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交警支队车宣科(黄埔路112号)

63931643

梅山

上海市公安局梅山分局交警大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新建梅山生活区)

025-86366548

化工

上海市公安局化工分局(上海化学工业区北河路88号)

67120707-61967

保税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1检测站(美盛路128号)

58665188

市属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沪南公路2638号)

58123456-54832

服务时间:自1月20日起,每天8:30~16:00

(春节期间1月29日~1月31日不受理)

5、哪些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鉴别?

对在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前注册登记的本市牌照和外省市牌照在用机动车,如果车辆在出厂时确实具备三元催化转换器、闭环电喷等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所必需的排污控制装置,车主可以提出鉴别申请,到市环保局委托的鉴别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别。符合技术要求的,予以核发“环保标志”。

(1) 可以申请技术鉴别的车辆范围:

根据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汽车工业技术部门对国内汽车制造技术配置情况的调查结果,我国国产汽车各类车型在以下时间范围内上牌的车辆有可能符合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要求,可以申请鉴别:

①19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②2001年1月1日至8月31日间上牌的所有柴油车;

③20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间上牌的总质量不大于3.5吨的轻型载客、载货汽车;

④20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在此之前上牌的各类国产车和1997年10月1日前上牌的各类进口车,由于受到各种技术、条件的限制,一般不具备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配置要求。请此类车辆车主尽量不要盲目前去进行鉴别,以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2) 申请鉴别时车主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车辆: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私人车辆:车辆行驶证、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各鉴别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及服务时间:

① 本市牌照车辆按属地化原则,到各区县的鉴别机构进行鉴别。地址如下:

管辖地

鉴别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宝山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检测站

宝山区宝杨路2058号

56127376

黄浦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检测站

汶水东路937号

56774385

卢湾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检测站

卢湾区开平路75号

63045725

徐汇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检测站

徐汇区宛平南路底百步桥

64383311-5616

闸北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5检测站

广中西路777弄16号

56035595

普陀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1检测站

千阳路333号

52704317

奉贤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3检测站

奉贤区南桥镇沪杭公路1079号

57422223

金山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6检测站

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4089号

57315177

崇明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7检测站

崇明县城内育麟桥路297号

69620272

松江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9检测站

松江区松东路337号

57745056

青浦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0检测站

上海市青浦区青安路895号

59202348

嘉定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3检测站

上海嘉定嘉安公路2599号

69168618

静安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4检测站

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409号

52040688

长宁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8检测站

上海市长宁区绥宁路561号

62387999

杨浦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29检测站

杨浦区源泉路105号

55803196-808

南汇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0检测站

上海南汇沪南公路9847号

58003658

闵行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3检测站

老沪闵路2388号

64580043

虹口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4检测站

虹口车站南路261号

65440199-3003

浦东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35检测站

浦东金丰路99号

58586789

保税区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1检测站

外高桥保税区美盛路128号

58660517

宝钢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12检测站

丁家桥宝钢三号门内

26646787

机场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第49检测站

浦东国际机场护航路789号

68343390

梅山

南京梅山检测站

南京市中华门外新建

025-86365409

各鉴别机构统一服务时间:

自1月20日起, 每天8:30~16:00

(春节期间1月29日~1月31日不受理)

6、如果对鉴别结论不服,该怎么办?

如果车主对车辆鉴别的结论不服,可凭鉴别机构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控制鉴别结论单》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环保局委托的鉴定单位提出申请,采用简易工况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检测鉴定。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控制限值的,予以核发“环保标志”。

检测鉴定单位:上海鸿舸机动车排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都路1258号(近虹梅南路)

服务时间:自2月6日起,8:30~16:00(国定节假日不受理)

7、高污染车辆能否通过改装获得“环保标志”?

本市对上述高污染车辆改装不予认可。

8、车辆“环保标志”遗失能否申请补发?

本次“环保标志”的发放,原则上是“一车一证,遗失不补”,车主在领到“环保标志”后应立即按规定粘贴在车辆的指定位置。如果确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等特殊原因,车主应凭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凭证和相关证明申请补发。本地车辆车主可向车辆管辖地的区县交警支(大)队申请补发“环保标志”,外省市车辆可统一到市市政公路部门第三养路费征稽所申请补发“环保标志”。

9、有关情况咨询:

为了使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市环保局将通过环保网站和各种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自1月17日起市环保局还将开通电话。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可以通过www.sepb.gov.cn网址查询,也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021-64695377 (8:00~22:00)

021-12369 (22:00~次晨8:00)

帮我找一些关于环保的资料

太平洋汽车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还是需要贴的,现在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机动车电子凭证,但并没有全国性的推广,一旦机动车在没有推广的地方行驶,就属于不按照规定行车,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标志还需要粘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标志及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不按照规定张贴相关车辆标志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扣分处罚。不过,现在新规取消了环保标志,将其与年检标志合并,而且一些地区也取消了交强险标志,改为电子保单。因此,在这些地区,只需要粘贴年检合格标志即可。不过,仅限于北京地区,只要试行顺利,就将会在全国实行。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0年3月1日起,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在内的16个城市试行年检标志电子化,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使用电子化的检验标志。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实现全国全覆盖。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和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则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情况,可谓是非常地方便。建议车主领取电子凭证后,最好下载并保存于手机中,方便手机离线时也能出示使用。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张桂叶)

天津市环保局对柴油汽车绿标黄标有何规定

我们应该持一种怎样的生态环保观和资源开发观?环保和资源开发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吗?我看不是。因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因此科学的生态环保和资源开发是能够做到对立统一的。

我相信所有关注环境问题的人都怀着一颗为了我们的子孙万代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的赤诚之心。我们也不应怀疑那些为了让贫困地区的人尽早脱贫致富而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人,他们同样也有着一颗保证和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存的拳拳之心。只不过极力主张保护的人考虑的是整个人类长远的生存问题,而积极主张开发的人要解决的却是当前局部地区人民的生存问题。我们有理由剥夺局部地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吗?

这些年来,在各环保组织的宣传努力下,广大公民已经有了一定环保意识,这是各环保组织和人士的功劳,但有环保意识并不等于懂得了环保。我们还有很多人虽然有了环保意识,但出于对自身眼前利益的的考虑和贪图享受,并不愿意自觉地去遵守环保准则。例如,我们一些已经无需为自己的温饱担忧问题的人,为了尝一尝野味,穿戴高档皮毛时装,显耀自己的富有,于是促成并刺激了野生动植物交易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使我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超出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在这一过程中,真正该受到指责的应是那些衣食无忧的消费者,而不是那些衣食无着,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去索取自然资源的人,也不应去指责那些为了让贫困地区的人民尽快摆脱困境而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人。

为什么环境问题至少在工业革命以前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而现在却成了一个越来越影响人类自身生存的全球紧迫性问题?这是因为在过去,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及产生的各类垃圾还没有超出大自然的承受力,而现在,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利用及大量的生活和工业垃圾已经超出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这又是怎么造成的呢?是人类在解决温饱问题后,对物质和精神享受穷奢极欲的不断追求。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遏制人们这一不断膨胀的享乐欲望。因此我们在宣传环保和揭露环境问题时,最重要的应该是在我们这些衣食无忧,享受着现代文明生活的城市人中提倡一种为富济贫的道德观,过一种简约的生活。那些生活在贫困落后地区的人,他们的生活已经够落后简约了,已经简约到了难以维持生计的地步了。该如何解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呢?

我们应该反对那种教条的,极端的环保思想。这种思想表面看上去很正确,也极能蛊惑人心,实际上却是非常自私和不负责任的,因为他们剥夺了贫困落后地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

在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当地的人打猎,伐树,烧荒,那是为了生存。也正是因为现代文明的曙光还没有照射到他们,所以还沿袭着这一落后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生存状况下,不打猎伐树,请问你让他们吃什么?烧什么?用什么?对这些地区地方政府及当地居民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我们的一些环保者总爱不分青红皂白的加以指责,而且常犯一个善意的错误,那就是:你们不能砍伐这的原始森林,不能捕杀野生动物,不能在这的江河上建大坝,保留这的原始风貌,你们可以通过开发绿色旅游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啊。但是在当前我们国民素质和环保意识还不高的情况下,旅游真是绿色的吗?开发旅游就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吗?让我们来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况吧。1.过去当地人只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而且几乎没有不可降解的垃圾;而现在由于大量游客的涌入,带来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特别是那些过去当地极少见到的塑料食品包装袋;请问这是谁之过?2.由于游客们要品尝当地的野味,原来不存在的野生动植物交易运营而生了;过去当地人只是少量地捕杀和挖掘野生动植物,满足自家食用就行了;现在为了满足游客的需要,也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他们开始大量捕杀和挖掘野生动植物了;请问这是谁之过?3.过去当地人,民风淳朴,待人真诚;而现在伴随着各色游客而来的各种光怪陆离的山外文化,及不法商贩带来的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花样百出的坑人,骗人的手段,让当地人受益匪浅,从此民风不再淳朴,待人不再真诚;请问这是谁之过?

云南的泸沽湖景区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中央电视台曾报道过。然而这个报道仅仅只是简单地指责了当地的有关政府部门,有几个人想过这一切是谁带来的呢?这种情况几乎所有景区都未能幸免。在此我并不是反对开发旅游,我想说的是,开发旅游并不是解决环保与发展的万能药,搞不好,开展旅游比开发自然资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大。而实际上旅游本身也是对自然资源的一种利用,因此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是能不能和该不该得问题,而是怎样开发的问题。

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应该是一味地追求原封不动,一丝一毫都不能改变。持这种极端环保观的人在关心环境的同时,忽略了生存和发展问题,特别是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他们把环保理想化和教条化了,使环保失去了生命力。这种人自己吃饱喝足,无忧无虑地在城市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种种好处,有几个到过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更别说在那生活和工作了。少数人去过,那也不过是坐着豪华越野车蜻蜓点水般去游山玩水而已。他们只不过是想借此,保留下供城市人酒足饭饱后能有个和寻幽猎奇的后花园罢了。按照他们的观点,人类恐怕要回到原始社会才符合要求。这种思想只能使我们作茧自缚,让社会停滞不前。

一次我到云南省的独龙江旅游拍照。那里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清澈的溪流江水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同时当地居民贫困的生活状况也给我留下了难以泯灭的印象,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个边防战士对我说的一段话:“这里对你们旅游者来说是青山绿水,可是对我们这些天天在这的人来说则是穷山恶水。”请注意,这还只是一个只需在此服役两年的人说出的话,那么对于那些世代生活于此的人来说又会如何呢?这句话对我犹如当头棒喝,使我这个也曾大喊环保的人清醒了许多。

我们不能把所有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都视为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样做真的太自私,太教条。我们反对的因该是那种不顾长远利益,盲目的,过度的毁灭性开发,而对那些能使当地人脱贫致富,步入文明,已做过生态评估,考虑到了开发后的生态恢复,有序的,科学合理的开发不因横加指责和阻止。实际上,只要做到科学合理的开发,那种局部的,暂时性的破坏并不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而相反会形成新的生态景观,甚至改善原来恶劣的自然环境。这样的例子并不是没有。远的有四川的都江堰和贯通南北的大运河,近的有浙江的千岛湖和云南的鲁布革水电站。

在环保方面,我们目前最急迫的目标不是简单粗暴地去指责和阻止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是要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特别是要提高那些住在城市中,生活在文明中,不愁吃穿的现代城市人的环保意识。那些偏远贫困地区没有环保意识的人,他们对环境的破坏是微乎其微的,而且是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有些甚至可以说其行为本身就是当地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链。反倒是我们这些有文化的现代城市人在吃饱穿暖之余,为了贪图享受,刺激了一些奢侈业如皮毛,高档木制家具,野味餐饮,一次性用具的发展,这些行业的发展才真正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彻底而毁灭性的打击,现代文明的城市人才真正是生态环境直接和间接的杀手。

试想,假如有两个人,一个是不愁吃穿的富人,一个是衣不掩体,食不果腹的穷人,一只珍惜的野生动物出现在他们面前,富人为了享用皮毛和野味而捕杀之,而穷人则是为了御寒,填饱肚子活命而捕杀之,请问两种行为都该受到指责吗?

怎样的环保才“理智”

——兼评Charles Krauthammer的《Saving Nature, But Only for Man》

随着时间范围的普遍的环境恶化,环保已经成了一个热门话题。面对各种各样关于环保的建议、提案、规则、法律,有人提出要对它们进行选择。比如,大学英语书的某篇课文宣扬这样一种被称为“理智环保论”的观点,这种观点“理智”地宣称:人类“不是为大自然,而是为我们自己保护环境”,因此人类应该“仅在居住环境受威胁时再作出紧迫调整”。为了争取支持,该理论“不要求人们为其它生物作出牺牲”。

人类确实是为了“我们自己”而保护环境,但问题在于如何保护。这篇文章宣称我们应该在“居住环境受威胁时再作出紧迫调整”,就是说我们应该等到自己都住不下去了才想到保护环境。是谁让环境糟糕得住不下去的?确实,这其中有地球自身的气候变化周期的因素,但在工业化革命以来的短短几百年里,把环境变得不宜于人类居住的,主要还是人类自己。面对一天比一天恶化的环境危机,不检讨自己的错误,不改变视环境为“自由资源”的错误观念,而是借口某些环境问题不紧急而听任环境继续恶化,这绝对不是一个“理智”的人应有的态度。

事实已经证明,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污染治理方式,会造成大量资金的浪费——因为制造污染取得的效益往往小于消除污染要花费的成本。然而,由于这只是“外部不经济”,不用作者自己立即买单,因此他就会对消除这些污染毫无兴趣。于是,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作者在心甘情愿地为别人的“外部不经济”买单的同时,又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大量地为别人,甚至他的后代,制造着代价巨大的“外部不经济”。

该文的另一个奇怪的观点是“不要求人们为其它生物作出牺牲”。试想一下,如果人们被要求为其它动物作出“牺牲”,那么“牺牲”的会是什么呢——大概仅仅是一些金钱,或者改变食用野味的爱好而已。我们知道,当生物间有冲突的时候,要不两败俱伤,要不总有一个要作出“牺牲”。现在人类不“牺牲”,那只有让其它生物牺牲了。它们应该如何为人类牺牲呢?很简单——献出生命。

作者说,他喜爱北极驯鹿(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句话说出口的),但是为了能开采到石油,他不惜破坏驯鹿在阿拉斯加的繁殖地——因为这样能避免战争。且不说事实已经证明,开采了阿拉斯加的石油,根本不能避免战争;即使可以避免战争,为了人类的石油便宜一些,而使北极驯鹿无法繁衍后代,这种在种族延续和金钱间选择金钱的做法是否理智,实在值得考量。

类似的,作者喜爱斑枭(但愿他喜爱的生物越少越好),但是为了伐木工的生计,他不惜支持他们砍倒森林灭绝斑枭。我不知道作者怎么会持这样一种奇怪的逻辑——似乎伐木工不伐木就不能找到新工作,并且不伐木就失去了所有经济来源,因此他们不伐木就无法生存,所以为了他们的“生存问题”,只好把斑枭“出卖”了。

在这位作者的眼里,只要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利益发生冲突,哪怕只要牺牲人类的很小的利益就能换回其它生物的宝贵生命,他也会认为人比其它生物更重要。这就是所谓的“理智”的环保观。在这种“理智”的环保观中,我们看不见一点“理智”的影子,透过冠冕堂皇的包装,我们只能看到一种莫名的“唯我独大”的霸气、一种为了一丁点的经济利益可以听任其它生物灭绝的可怕的漠视。

作者说,那些为不会立即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的事进行的环保是“奢侈环保”,“奢侈环保”仅当只需很小的代价就能达到才是好的。可是,有什么与环保有关的事只需很小的代价就能达到吗?几乎没有。也就是说,作者对那些为不立即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的事而进行的环保是不会支持的。

我们需要这样的“理智环保论”吗?这种“理智环保”,其实就是坐等环境恶化,直到等不下去了,大家都受不了了,然后齐心协力把某个环境问题缓解一下。一方面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出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另一方面,缓解环境问题的速度远远落后于它产生的速度。有些问题,我们本可以把它遏制在萌芽阶段,可“理智环保”者偏要等到污染不可收拾时才出手。可以说,这种“理智”已经超越了常人的理解能力。

怎样的环保才理智?那就是被那个作者看作“感情用事”的环保的办事方式。要环保,就要热爱大自然,而不是把它看作我们“利用”的对象;要环保,就要把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听任问题一天天扩大。这样的环保,才是真正理智的环保。

2004年6月5日是第33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海洋存亡,匹夫有责(Wanted! Seas and Oceans—— Dead or Alive ),呼吁国际社会重视海洋环境保护积极行动起来,为人类留下清洁的海洋。

中国拥有18000多公里的大陆岸线,沿海岛屿6500多个,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中国可拥有约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管辖海域辽阔,海岸带和海洋资源丰富,沿海经济发展潜力巨大。沿海地区的快速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给海岸带和海洋造成巨大环境压力,沿海和海洋环境问题突出,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沿海地区社会经济与海岸带和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应该持一种怎样的生态环保观和资源开发观?环保和资源开发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吗?我看不是。因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因此科学的生态环保和资源开发是能够做到对立统一的。

我相信所有关注环境问题的人都怀着一颗为了我们的子孙万代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的赤诚之心。我们也不应怀疑那些为了让贫困地区的人尽早脱贫致富而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人,他们同样也有着一颗保证和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存的拳拳之心。只不过极力主张保护的人考虑的是整个人类长远的生存问题,而积极主张开发的人要解决的却是当前局部地区人民的生存问题。我们有理由剥夺局部地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吗?

这些年来,在各环保组织的宣传努力下,广大公民已经有了一定环保意识,这是各环保组织和人士的功劳,但有环保意识并不等于懂得了环保。我们还有很多人虽然有了环保意识,但出于对自身眼前利益的的考虑和贪图享受,并不愿意自觉地去遵守环保准则。例如,我们一些已经无需为自己的温饱担忧问题的人,为了尝一尝野味,穿戴高档皮毛时装,显耀自己的富有,于是促成并刺激了野生动植物交易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使我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超出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在这一过程中,真正该受到指责的应是那些衣食无忧的消费者,而不是那些衣食无着,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去索取自然资源的人,也不应去指责那些为了让贫困地区的人民尽快摆脱困境而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人。

为什么环境问题至少在工业革命以前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而现在却成了一个越来越影响人类自身生存的全球紧迫性问题?这是因为在过去,人类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及产生的各类垃圾还没有超出大自然的承受力,而现在,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开发利用及大量的生活和工业垃圾已经超出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这又是怎么造成的呢?是人类在解决温饱问题后,对物质和精神享受穷奢极欲的不断追求。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遏制人们这一不断膨胀的享乐欲望。因此我们在宣传环保和揭露环境问题时,最重要的应该是在我们这些衣食无忧,享受着现代文明生活的城市人中提倡一种为富济贫的道德观,过一种简约的生活。那些生活在贫困落后地区的人,他们的生活已经够落后简约了,已经简约到了难以维持生计的地步了。该如何解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呢?

我们应该反对那种教条的,极端的环保思想。这种思想表面看上去很正确,也极能蛊惑人心,实际上却是非常自私和不负责任的,因为他们剥夺了贫困落后地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

在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当地的人打猎,伐树,烧荒,那是为了生存。也正是因为现代文明的曙光还没有照射到他们,所以还沿袭着这一落后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生存状况下,不打猎伐树,请问你让他们吃什么?烧什么?用什么?对这些地区地方政府及当地居民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我们的一些环保者总爱不分青红皂白的加以指责,而且常犯一个善意的错误,那就是:你们不能砍伐这的原始森林,不能捕杀野生动物,不能在这的江河上建大坝,保留这的原始风貌,你们可以通过开发绿色旅游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啊。但是在当前我们国民素质和环保意识还不高的情况下,旅游真是绿色的吗?开发旅游就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吗?让我们来看看会出现什么情况吧。1.过去当地人只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而且几乎没有不可降解的垃圾;而现在由于大量游客的涌入,带来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特别是那些过去当地极少见到的塑料食品包装袋;请问这是谁之过?2.由于游客们要品尝当地的野味,原来不存在的野生动植物交易运营而生了;过去当地人只是少量地捕杀和挖掘野生动植物,满足自家食用就行了;现在为了满足游客的需要,也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他们开始大量捕杀和挖掘野生动植物了;请问这是谁之过?3.过去当地人,民风淳朴,待人真诚;而现在伴随着各色游客而来的各种光怪陆离的山外文化,及不法商贩带来的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花样百出的坑人,骗人的手段,让当地人受益匪浅,从此民风不再淳朴,待人不再真诚;请问这是谁之过?

云南的泸沽湖景区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中央电视台曾报道过。然而这个报道仅仅只是简单地指责了当地的有关政府部门,有几个人想过这一切是谁带来的呢?这种情况几乎所有景区都未能幸免。在此我并不是反对开发旅游,我想说的是,开发旅游并不是解决环保与发展的万能药,搞不好,开展旅游比开发自然资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大。而实际上旅游本身也是对自然资源的一种利用,因此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是能不能和该不该得问题,而是怎样开发的问题。

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应该是一味地追求原封不动,一丝一毫都不能改变。持这种极端环保观的人在关心环境的同时,忽略了生存和发展问题,特别是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他们把环保理想化和教条化了,使环保失去了生命力。这种人自己吃饱喝足,无忧无虑地在城市享受着现代文明带来的种种好处,有几个到过偏远的贫困落后地区,更别说在那生活和工作了。少数人去过,那也不过是坐着豪华越野车蜻蜓点水般去游山玩水而已。他们只不过是想借此,保留下供城市人酒足饭饱后能有个和寻幽猎奇的后花园罢了。按照他们的观点,人类恐怕要回到原始社会才符合要求。这种思想只能使我们作茧自缚,让社会停滞不前。

一次我到云南省的独龙江旅游拍照。那里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清澈的溪流江水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同时当地居民贫困的生活状况也给我留下了难以泯灭的印象,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个边防战士对我说的一段话:“这里对你们旅游者来说是青山绿水,可是对我们这些天天在这的人来说则是穷山恶水。”请注意,这还只是一个只需在此服役两年的人说出的话,那么对于那些世代生活于此的人来说又会如何呢?这句话对我犹如当头棒喝,使我这个也曾大喊环保的人清醒了许多。

我们不能把所有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都视为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样做真的太自私,太教条。我们反对的因该是那种不顾长远利益,盲目的,过度的毁灭性开发,而对那些能使当地人脱贫致富,步入文明,已做过生态评估,考虑到了开发后的生态恢复,有序的,科学合理的开发不因横加指责和阻止。实际上,只要做到科学合理的开发,那种局部的,暂时性的破坏并不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而相反会形成新的生态景观,甚至改善原来恶劣的自然环境。这样的例子并不是没有。远的有四川的都江堰和贯通南北的大运河,近的有浙江的千岛湖和云南的鲁布革水电站。

在环保方面,我们目前最急迫的目标不是简单粗暴地去指责和阻止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而是要提高整个国民的素质,特别是要提高那些住在城市中,生活在文明中,不愁吃穿的现代城市人的环保意识。那些偏远贫困地区没有环保意识的人,他们对环境的破坏是微乎其微的,而且是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有些甚至可以说其行为本身就是当地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链。反倒是我们这些有文化的现代城市人在吃饱穿暖之余,为了贪图享受,刺激了一些奢侈业如皮毛,高档木制家具,野味餐饮,一次性用具的发展,这些行业的发展才真正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彻底而毁灭性的打击,现代文明的城市人才真正是生态环境直接和间接的杀手。

试想,假如有两个人,一个是不愁吃穿的富人,一个是衣不掩体,食不果腹的穷人,一只珍惜的野生动物出现在他们面前,富人为了享用皮毛和野味而捕杀之,而穷人则是为了御寒,填饱肚子活命而捕杀之,请问两种行为都该受到指责吗?

怎样的环保才“理智”

——兼评Charles Krauthammer的《Saving Nature, But Only for Man》

随着时间范围的普遍的环境恶化,环保已经成了一个热门话题。面对各种各样关于环保的建议、提案、规则、法律,有人提出要对它们进行选择。比如,大学英语书的某篇课文宣扬这样一种被称为“理智环保论”的观点,这种观点“理智”地宣称:人类“不是为大自然,而是为我们自己保护环境”,因此人类应该“仅在居住环境受威胁时再作出紧迫调整”。为了争取支持,该理论“不要求人们为其它生物作出牺牲”。

人类确实是为了“我们自己”而保护环境,但问题在于如何保护。这篇文章宣称我们应该在“居住环境受威胁时再作出紧迫调整”,就是说我们应该等到自己都住不下去了才想到保护环境。是谁让环境糟糕得住不下去的?确实,这其中有地球自身的气候变化周期的因素,但在工业化革命以来的短短几百年里,把环境变得不宜于人类居住的,主要还是人类自己。面对一天比一天恶化的环境危机,不检讨自己的错误,不改变视环境为“自由资源”的错误观念,而是借口某些环境问题不紧急而听任环境继续恶化,这绝对不是一个“理智”的人应有的态度。

事实已经证明,采取“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污染治理方式,会造成大量资金的浪费——因为制造污染取得的效益往往小于消除污染要花费的成本。然而,由于这只是“外部不经济”,不用作者自己立即买单,因此他就会对消除这些污染毫无兴趣。于是,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作者在心甘情愿地为别人的“外部不经济”买单的同时,又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大量地为别人,甚至他的后代,制造着代价巨大的“外部不经济”。

该文的另一个奇怪的观点是“不要求人们为其它生物作出牺牲”。试想一下,如果人们被要求为其它动物作出“牺牲”,那么“牺牲”的会是什么呢——大概仅仅是一些金钱,或者改变食用野味的爱好而已。我们知道,当生物间有冲突的时候,要不两败俱伤,要不总有一个要作出“牺牲”。现在人类不“牺牲”,那只有让其它生物牺牲了。它们应该如何为人类牺牲呢?很简单——献出生命。

作者说,他喜爱北极驯鹿(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句话说出口的),但是为了能开采到石油,他不惜破坏驯鹿在阿拉斯加的繁殖地——因为这样能避免战争。且不说事实已经证明,开采了阿拉斯加的石油,根本不能避免战争;即使可以避免战争,为了人类的石油便宜一些,而使北极驯鹿无法繁衍后代,这种在种族延续和金钱间选择金钱的做法是否理智,实在值得考量。

类似的,作者喜爱斑枭(但愿他喜爱的生物越少越好),但是为了伐木工的生计,他不惜支持他们砍倒森林灭绝斑枭。我不知道作者怎么会持这样一种奇怪的逻辑——似乎伐木工不伐木就不能找到新工作,并且不伐木就失去了所有经济来源,因此他们不伐木就无法生存,所以为了他们的“生存问题”,只好把斑枭“出卖”了。

在这位作者的眼里,只要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利益发生冲突,哪怕只要牺牲人类的很小的利益就能换回其它生物的宝贵生命,他也会认为人比其它生物更重要。这就是所谓的“理智”的环保观。在这种“理智”的环保观中,我们看不见一点“理智”的影子,透过冠冕堂皇的包装,我们只能看到一种莫名的“唯我独大”的霸气、一种为了一丁点的经济利益可以听任其它生物灭绝的可怕的漠视。

作者说,那些为不会立即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的事进行的环保是“奢侈环保”,“奢侈环保”仅当只需很小的代价就能达到才是好的。可是,有什么与环保有关的事只需很小的代价就能达到吗?几乎没有。也就是说,作者对那些为不立即对人类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的事而进行的环保是不会支持的。

我们需要这样的“理智环保论”吗?这种“理智环保”,其实就是坐等环境恶化,直到等不下去了,大家都受不了了,然后齐心协力把某个环境问题缓解一下。一方面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出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另一方面,缓解环境问题的速度远远落后于它产生的速度。有些问题,我们本可以把它遏制在萌芽阶段,可“理智环保”者偏要等到污染不可收拾时才出手。可以说,这种“理智”已经超越了常人的理解能力。

怎样的环保才理智?那就是被那个作者看作“感情用事”的环保的办事方式。要环保,就要热爱大自然,而不是把它看作我们“利用”的对象;要环保,就要把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听任问题一天天扩大。这样的环保,才是真正理智的环保。

没有环保标志,年检有影响吗?

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

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环保标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的要求,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天津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经市政府批准,自2015年5月1日开始,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限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限行时间及范围

根据《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51号)规定,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以及未按规定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自2015年5月1日开始,全市行政辖区内全时段限行。

二、违反限行规定的查处

(一)自2015年5月1日开始,对天津市黄标车限行区域实施监控。

(二)黄标车违反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90条规定处200元罚款。

必须要去办理环保标志,可以在检车的地方办理环保标志;也可以去专门的环保检测站检验。

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

环保标志的发放原则是汽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柴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

文章标签: # 环保 # 机动车 # 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