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使用指南 使用指南

汽车节能产品使用技术条件-汽车节能设备

tamoadmin 2024-08-14 人已围观

简介1.符合什么条件标准的混合动力汽车可以称为新能源汽车?2.工信部发布新能源车准入新规 9月1日起正式实施3.新能源技术的应用符合什么条件标准的混合动力汽车可以称为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目前是使用燃油动力转换为电力为车提供动力,也就是动力转换。按国家的规定 属于 新能源车,能享受补贴。新能源汽车包括四大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

1.符合什么条件标准的混合动力汽车可以称为新能源汽车?

2.工信部发布新能源车准入新规 9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新能源技术的应用

符合什么条件标准的混合动力汽车可以称为新能源汽车?

汽车节能产品使用技术条件-汽车节能设备

混合动力目前是使用燃油动力转换为电力为车提供动力,也就是动力转换。按国家的规定 属于 新能源车,能享受补贴。

新能源汽车包括四大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等高效储能器)汽车等。非常规的车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天然气(NG)、液化石油气(LPG)、乙醇汽油(EG)、甲醇、二甲醚之外的燃料。

新能源汽车的优点一:环保纯电动汽车在运行过程中可以做到零污染,完全不排放污染大气的有害气体。即使按所耗电量换算为发电厂的排放,造成的污染也少于传统汽车,因为发电厂的能量转换率更高,而且集中排放可以更方便地装减排治污设备。

新能源汽车的优点二:省钱2014年,国家和地方给予电动汽车最高11.4万元的补贴,这一举措使电池成本居高不下的电动汽车的售价能够下降到与传统汽车相当的水平。而在油价高企的今天,电动汽车的运行费用是要远小于传统汽车的。

新能源汽车的优点三:噪音小电动机在运行中的噪音和振动水平都要远远小于传统内燃机。在怠速和低速情况下,电动汽车的舒适性要远高于传统汽车,随着速度的提升,胎噪和风噪成为噪音的主要来源,两者才回到同一水平上。电动汽车的这一特点对于提升汽车的NVH性能无疑会有很大的帮助。

新能源汽车的优点四:节能电动汽车的百公里耗电量为15-20kwh,算上发电厂和电动机的损耗之后,百公里的能耗约为7公斤标准煤。传统汽车按百公里耗油量10L计,能耗约为10公斤标准煤。并且在城市的拥堵环境里,电动汽车的节能优势会进一步放大。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车准入新规 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王紫)19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删除了包括第五条以及《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将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了有关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规定》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原文

(2017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公布,根据2020年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 汽车 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 汽车 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 汽车 产业持续 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 汽车 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 汽车 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 汽车 ,是指《 汽车 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GB/T3730.1-2001)第2.1款所规定的 汽车 整车(完整车辆)及底盘(非完整车辆),不包括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千克的三轮车辆。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 汽车 ,是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 汽车 ,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汽车 、纯电动 汽车 和燃料电池 汽车 等。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全国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申请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汽车 产业发展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已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 汽车 生产企业,或者是已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 汽车 生产企业。

汽车 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 汽车 的,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 汽车 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 汽车 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准入条件予以简化,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四)符合相同类别的常规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

第六条 汽车 生产企业在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 汽车 整车或者底盘基础上改装生产新能源 汽车 产品,改装未影响到底盘、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的,不需要申请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

第七条 申请准入的新能源 汽车 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符合《新能源 汽车 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3),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 汽车 产品相关标准。

(三)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新能源 汽车 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有关内容,并在施行前向 社会 公布。

第八条 申请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的文件。

(二)《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新建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

第九条 申请新能源 汽车 产品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能源 汽车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见附件5)。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 汽车 产品检测报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准入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新能源 汽车 产品准入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方式包括现场审查、资料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新能源 汽车 领域专家库,从中选取专家组成审查组。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 申请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的,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 汽车 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了审查的,免予审查《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开展新能源 汽车 产品检测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检测要求。

第十四条 通过审查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告》发布。

不符合本规定所规定的条件、标准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列入《公告》。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告》载明的许可要求生产新能源 汽车 产品。

第十五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新能源 汽车 产品出厂合格证,确保出厂合格证及其信息与实际产品唯一对应、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 汽车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 汽车 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以及索赔处理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 社会 发布。

第十七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 汽车 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新能源 汽车 产品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 汽车 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新能源 汽车 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新能源 汽车 产品运行安全状态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监测与产品运行安全状态无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 汽车 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 汽车 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 汽车 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应当对新能源 汽车 产品的技术状况、故障及主要问题等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写年度报告(见附件6)。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 汽车 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新能源 汽车 产品类别或者动力系统(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与已列入《公告》的新能源 汽车 产品不同的,或者增加、变更生产地址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本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材料,原则上应当进行现场审查。

取得插电式混合动力 汽车 或者燃料电池 汽车 产品准入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申请相同类别的纯电动 汽车 产品准入的,只进行资料审查。

第二十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应当持续满足《准入审查要求》和生产一致性等相关规定,确保新能源 汽车 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发现新能源 汽车 产品存在安全、环保、节能等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保持情况、生产一致性情况和监测平台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方式包括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监测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有《准入审查要求》所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违法行为等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 汽车 产品24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特别公示。

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信用数据库,将企业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申请材料弄虚作、行政处罚等情况列入信用数据库。

第二十五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 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二十六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破产或者自愿终止生产新能源 汽车 产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注销其相应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产品准入。

第二十七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材料申请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新能源 汽车 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准入,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新能源 汽车 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撤销其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产品准入,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第二十八条 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 汽车 车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新能源 汽车 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同时废止。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新能源技术的应用

新能源技术在汽车行业的应用

当今社会经济和科技在不断的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消耗太大造成能源不断的枯竭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日益明显。如今全世界各个地方都在提倡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则成了当今社会上的主体。如今汽车行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耗和污染行业之一。而要解决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问题就应该先从汽车行业抓起,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

1汽车的节能技术

1.1混合动力技术

1.2高效汽油机、柴油机技术

汽车节能的关键是内燃机的技术。在内燃机节能技术方面,应该从这几个方面讨论, 第一是汽油机直喷技术,稀薄和分层燃烧技术;第二是柴油机的高压喷射技术;第三是柴油机的多次喷射技术;第四是可变气门技术;第五是废气涡轮增压技术。

1.3高效载重汽车的发动机技术

目前我国载重汽车品种少,技术还很落后。发展高效的载重汽车,是在现代物欲横流的形势下,提高运输的效率,降低汽车用能源消耗的重要一步。因此,国家应重点支持这种高效载重汽车的开发和产业化发展。

1.4轿车、轻型车的柴油化技术

实现节能的重要途径是柴油化,随着汽车以很快的速度进入家庭,我们应该十分注重这项技术。不断的开发而且要有质量的保证。这样的话就减少了对能源的开发。实现了节能减排。

2新能源汽车 节能技术的应用

2.1混合动力汽车

混合动力一般指由汽油、柴油与电能混合在仪器所形成的动力车型。这样能有效的改善燃油和功率输出低的车型。根据其不同,主要又可以分为汽油混合动力和柴油混合动力两种。他的优点是:1)用混合动力后可以增加汽车内部机器功率的输出和减少耗油量。当大功率内燃机功率不足时,可由电池来补充,同时电池也可以得到充电,所以其行程和普通汽车是一样的;2)因为使用电池,可以方便地回收以便循环使用;3)在市中心人流量大的地方,完全用电池单独驱动,实现“零”排放;4)可以在现有的加油站加油,不必再投资建设新的加油站;5)用户可以让电池在延长寿命和降低成本的基础上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混合动力汽车

2.2纯电动汽车

纯电动汽车是直接用电机作为驱动器,是全部以电力作为汽车的驱动力这种车的难点在于电力的储存技术。传统汽车消耗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造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而电能可以从核能、水力和风力等可再生能源中获得且无污染。电动汽车还可以利用在其空余的时间进行充电,使发电设备日夜都能充分使用,大大提高它的行驶效率。由于这些优点,电动汽车的应用成为汽车工业的一个非常关心的问题。对于电动车而言由于建设成本高且基础设施不是一个独立的企业就能够完成的,需要各个企业联合起来与当地部门一起努力,才可能大规模的推广。这使得电动汽车的价格非常的高昂,但是与混合动力汽车相比较来说电动汽车的技术简单而且成熟且操作方便,且只要有足够的电力就能驱动汽车且充电方便。但是不足就是电动车所使用的蓄电池的蓄电能力不足存储的电量少,且构建电池的原材料成本高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所以购买价格高。

2.3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是以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为燃料,用先进的电子控制技术和高性能的污染净化装置来减少污染。而且经过有机材料的化学反应产生的电流作为汽车的驱动力。

近年来燃料电池技术已经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燃料电池汽车,零排放,而且减少了机油泄漏带来的水污染和温室气体的排放等问题,还提高了燃油经济和发动机燃烧效率,运行平稳,没有噪声。

燃料电池汽车

2.4氢动力汽车

氢动力汽车是真正实现零排放的,排放出来的是纯净水,没有任何污染。

但是氢燃料电池成本高,而且发展氢燃料的存储和运输按照技术条件很难实现,还有就是氢气的提取需要通过电解水,否则就不能从根本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这项技术虽然实施起来困难,但是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发展,一定会得以解决实现。

3发展前景

随着国家部门的不断指引,各项政策的不断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有很大的发展前景,新能源汽车节能技术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广泛,并且应用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通过不断的发展新的技术,以最低的成

本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也将会引领新能源汽车走上一个更新,更广阔的台阶。

文章标签: # 汽车 # 新能源 # 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