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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保有量2023最新标准,厦门汽车保有量2021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1.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3法律主观:厦门 生育险 报销标准: (一)、 生育 女职工累计缴纳 生育保险 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 计划生育 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 计生 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

1.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3

厦门汽车保有量2023最新标准,厦门汽车保有量2021

法律主观:

厦门 生育险 报销标准: (一)、 生育 女职工累计缴纳 生育保险 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 计划生育 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 计生 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 户籍 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准生证 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 医学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 委托书 和被委托人的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领流程: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三)、携带《申领表》及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四)、符合申 领条 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待遇申领时间: 由于缴费数据延迟,生育事实发生后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市区 分工: 市属企业职工请到市 社保 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请到各区社保中心申领。

法律客观: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一)、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所需材料:(一)、分娩或剖宫产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厦门落户最新政策2023

 为推动我市停车设施建设发展、缓解城市?停车难?,日前, 厦门市 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厦门市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到2025年,厦门计划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投用15处具有公交换乘、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等功能的城市交通?微枢纽?。到203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

 增加供给

 中心城区腾地建停车设施

 根据《意见》,厦门将增加公共停车供给。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动新区按照标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建立有序的公共停车供给机制。要重点提高汽车保有量增长率远高于停车位数量增长率的区域的停车位供给,鼓励医院、学校、景点、商圈等重点单位(区域)符合条件的停车场进行机械式、立体化改造,增加泊位数量。利用公共空间、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要推进高铁站点及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配套建设公交场站,加强轨道交通与公交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完善换乘设施。鼓励在地铁站点周边建设?停车+换乘?停车场或停车设施。至2025年,我市建设?停车+换乘?停车设施不少于3个,至2035年不少于5个。

 鼓励?共享?

 推动既有停车位错时开放

 《意见》指出,厦门要推动停车设施共享利用,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推动既有专用停车设施(位)错时开放、有偿共享。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会足额开放停车设施。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我市打造推出10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示范点。

 《意见》要求,2023年前,要推动各区在停车供需矛盾区域建成10处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示范点。2025年前,确定本市级以及区级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比例(数量),积极推动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同时,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文旅场所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科技赋能

 形成停车资源?一张图?

 按照《意见》,厦门要建设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实现经营性停车场实时剩余车位数据的无条件汇聚和无差别开放。打通城市建设、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系统链路,形成停车资源?一张图?。

 鼓励智能化停车系统集成信息查询、车位预约和电子支付等功能。建设智慧停车示范工程,加快停车场智能化、无人化管理建设进程,推广应用ETC等无感支付技术和信用停车等后付费便利措施,提升全市停车场智能化服务水平。

 要适度超前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力度,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海西晨报记者 叶子申)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一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才(科技)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特级和A类、B类、C类),以及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获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劳动模范”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四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经组织、人社、教育等职能部门录用、招调的各类人才,或经工信、科技、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五优化投靠落户。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1年,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

二、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二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统计局、工信局,火炬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三、其他规定

一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市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炬管委会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名单;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二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四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

文章标签: # 停车 # 生育 #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