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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套产业_汽车配套产业发展趋势

tamoadmin 2024-05-16 人已围观

简介[汽车之家?新闻]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针对此前发布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进行批复,具体如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措施》表示,从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等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进一步

汽车配套产业_汽车配套产业发展趋势

[汽车之家?新闻]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针对此前发布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进行批复,具体如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措施》表示,从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等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16条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和“滇中成网、干线联动、点状布局”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重点热点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为重点,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2.6万枪;滇中城市群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昆明市主城区不低于1.5站/平方公里;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省所有5A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省能源局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各州、市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新基建”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依法依规重点支持2-3家有基础、有实力的企业统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避免无序竞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2020年前已建成住宅小区自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积极引进实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营企业,率先在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城市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降低购买成本,创新服务业态。2021年底前实现昆明—丽江、昆明—西双版纳高速公路充换电一体化服务,逐步提升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干线充换电服务水平,实现便捷出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省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依托目前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已有的新能源车桩平台数据,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优化全省“车、桩、网、电”一体化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将省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APP程序融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提供便利化充电信息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在空闲道路规划停车位,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给予优惠。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8元,规模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逐步降低充电服务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不收取接网费用。(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九)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在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全省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领域乘用车(含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要加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力度,鼓励提前报废燃油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乘用车,有条件的州、市在2—3年内全部更换完毕。(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降低个人购买和使用成本,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在公务用车和公共领域,全省原则上2020年重点推广不少于1万辆、2021年重点推广不少于2.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各州、市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引导个人购买使用工作。各州、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促进本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具体措施。2020—2021年,省财政对各州、市按照新能源乘用车实际推广以及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奖励。(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电(换电)站辨识度,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提升城市绿色出行形象,引领汽车消费新时尚,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产促销。2021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5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2022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10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产企业所在州、市(含滇中新区)各承担50%。(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昆明等重点州、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动力电池企业,为重点整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换电经营企业提供电池配套;同时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入园重点项目实施最优惠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鼓励并支持在景区、园区等相对封闭并具备道路通行条件的特定区域,探索建设新型智能驾乘服务模式示范项目。(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用好用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延期2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支持政策。各地、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消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译/汽车之家?周易)?

6月18日,以“新起点、新战略、新格局”为主题的2021中国汽车论坛在上海开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在主题演讲中表示,十四五是我国汽车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此工信部提出四项重点内容:

一是提升全产业链水平,加快补齐芯片技术、电池电芯技术,提高产品质量;

二是锚定智能网联发展方向,推进新能源充电、换电、加氢已经网络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是推进汽车品牌向上,讲好中国汽车品牌新故事。

四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围绕碳中和目标,有序放开代工生产,遏制盲目投资,共同维护汽车产业链稳定。

以下为发言实录参考:

尊敬的王瑞祥会长、李峰副区长、付炳锋常务副会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大家都知道,当前全球汽车产业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革时期,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我们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汽车产品的功能由单纯的交通工具向移动储能单元、智慧数字空间扩展,电子、软件等在价值链中的占比日益提升,产业链加速向出行、物流、娱乐等后端服务领域的延伸,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产业的生态和竞争的格局正在全面的重塑。

整体来看,我国汽车产业进入自身转型升级与全球技术变革的叠加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与相关部门和行业一道,坚持不懈推动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高质量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发展势头良好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综合施策,近年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产品性能显著提升。据统计,2020年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续航里程接近400公里,较2016年提高80%以上;平均电能消耗量降至12.5千瓦时/100公里,相比2016年下降超过20%。二是配套环境日趋完善。截至今年4月,全国已累计建设充电站6.5万座、换电站644座,各类充电桩187万个,建成覆盖176个城市、超过5万公里的“十纵十横两环”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三是市场接受度越来越高。今年1-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6.7万辆和95万辆,同比均增长2.2倍,市场渗透率达到8.7%(5月渗透率达到10.2%),增长势头强劲。四是融合发展趋势增强。

新能源汽车是存贮和消纳可再生能源的载体,是绿色能源、智能电网、未来出行、移动通信连接的关键节点,是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的基本单元。加快推广应用及与能源、交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有助于构建协同高效的“双碳”目标落实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二、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政策环境日趋完善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持续蓬勃发展,电子、信息、通信等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带有鲜明的跨界融合特征的智能网联汽车成为新时代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世界主要的汽车国家都将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抢占未来发展机遇的重要战略领域,纷纷强化战略指引,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政策措施指南,推动道路的测试示范,努力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大汽车企业以及科技巨头也在持续加大投入,加大跨界融合力度,加速高等级自动驾驶车辆的量产和应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在顶层设计、创新驱动、标准规范、测试应用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搭建了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跨领域、跨行业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支持上海、北京、重庆等地建设测试示范区,并积极加快通信、道路等网络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政策环境日趋完善。新车型中,已经有相当比例配备了L2级自动驾驶系统,搭载L3级车型也在特定场景得到应用。

但是也要清醒看到,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当中仍然存在关键技术创新、标准法规完善、政策环境优化、商业模式探索等方面不足的问题,需要花大力气推动解决。

纵观全球,在经济发达国家的产业体系中,汽车工业一直是关系国家命脉的产业。在我国,汽车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是产值最大、产业链最长、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建成了种类齐全、配套完整的汽车产业体系,企业研发能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并在2009年以来一直位居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发展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这其中既有中国品牌企业的不懈努力,也离不开外资品牌、合资品牌企业的重要贡献。

客观地看,中国品牌汽车的性能、品质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品牌溢价和盈利能力与合资品牌相比依然有不小差距,近年来市场份额也出现了一定下降。希望未来抓好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变革机遇,加大创新投入,加快转型步伐,加强涵盖研发、制造、售后等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产品品质和安全可靠水平。

“十四五”是我国汽车产业趁势而上、加快发展的重要窗口期,我国汽车产业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我们推动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发展的决心不会改变,坚持扩大开放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不会改变。

我们一定要紧抓难得的发展机遇,立足新起点,贯彻新战略,构建新格局,以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为基本前提,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汽车强国的建设步伐。?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前我国汽车产业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让我们携手同心、攻坚克难,汇聚起建设汽车强国的磅礴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我们汽车人的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标签: # 汽车 # 新能源 # 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