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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一般汽车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年

tamoadmin 2024-08-27 人已围观

简介1.汽车出险次数是一年一计算吗2.汽车第一次保险选什么价位的比较合适?3.车险到期可以换保险公司吗汽车出险次数是一年一计算吗计算上一年度车辆出险次数,不是从上一年度投保日期算起,是从保单生效之日算起。保险生效日指人身保险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缴付第一期保险费并且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之日后生效,保险公司应签发保单作为承保的凭证。保单生效日以保单首页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保单月份、保费到期日和保单期满日均

1.汽车出险次数是一年一计算吗

2.汽车第一次保险选什么价位的比较合适?

3.车险到期可以换保险公司吗

汽车出险次数是一年一计算吗

汽车保险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一般汽车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年

计算上一年度车辆出险次数,不是从上一年度投保日期算起,是从保单生效之日算起。

保险生效日指人身保险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缴付第一期保险费并且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之日后生效,保险公司应签发保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单生效日以保单首页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保单月份、保费到期日和保单期满日均以该日计算。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关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汽车第一次保险选什么价位的比较合适?

有车一族都知道,买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车险,对于很多新车主来说,大家对车险都比较陌生,大部分人第一次购买车险都是听取保险销售人员的意见购买的,有部分车主在听取保险消费人员的意见购买车险后,会后悔,觉得有些车险项目是没有必要购买的,那么新车车险怎么买最划算?

我国的车险种类比较繁多,很多人面对各种车险项目会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其实总得来说我国的车险可以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说交强险是国家要求必须购买的车险,无论是新车还是旧车,交强险一定要买,不然车辆是不能上路行驶的,如果没有买交强险在路上行驶,被交警查到后,是会罚款并扣分的。

其它的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涉水险、自燃险、划痕险、不计免赔险等车险统称为商业险,商业险没有强制性,车主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自由配置。对于新车新驾驶员来说,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以及不计免赔险建议都可以买上。1.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被称为是交强险的补充险种,因为其功能和交强险是一样的,只是因为交强险的赔偿额度较低,若真的遇到重大交通事故,交强险根本不够使用,所以建议配置第三者责任险;

2. 车损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用来赔付第三方的,但是如果单方面的事故导致车辆损失,那么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无法赔偿,如果是新车,又是新驾驶员,在行驶的过程中剐蹭都是比较常见的,购买车损险后,如果车辆发生损坏,那么就车损险可以减轻车主自己修车的经济损失

车险到期可以换保险公司吗

汽车保险到期了是可以换其他保险公司和其他的商业险险种的,但是交强险无论在哪个保险公司都是必须缴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文章标签: # 合同 # 生效 # 保险